最後審判,是人類覺知上最具威脅的概念之一。只因為人不瞭解它。審判不是上主的本質與屬性。由於分離,人創造
了審判。上主仍然是慈悲的主。然而,在分離後,就有了正義的概要,因為在整體計劃中,必須建立許多學習的設施,而審判是其中之一。正如分離的過程歷時百萬
年之久,最後審判也將延續這麼久,或許還更久。時間的需求依目前人類靈性成長加速的效果而定。我們多次提示,奇蹟是一個縮短時間的設施,但並不廢除時間。
如果有足夠的人數,很快成為真正的奇蹟思維,過程的縮短可能是不可計量的。但重點是這些人必需更快的脫離恐懼,因為他們必須從基本的矛盾中脫穎而出,才能
帶給其他人思維上的安寧。
最後審判,一般認為是由上主來執行。實際上,在我的幫助之下,審判是由人類獨自承擔。審判是最終的治癒,而不是判罪懲罰,雖然多數人也許認為懲罰是罪有應得。懲罰的概念是與正確思維相對立的。最後審判的目標,是恢復人的正確思維。
最
後審判,也許可以稱為正確評估的過程。簡單的說,就是所有人終究必須瞭解,什麼是有價值和什麼是沒有價值。此後,他們選擇的能力才可能由理性所引導。除非
人能正確的分別,他會不斷在自由和禁錮之間躊躇不定。趨向自由的第一步,必需是分辨真相與幻相。這是建設性的分裂過程,反映出啟示錄的真實意義。人類最終
得審視自己的創作,而只保存好的,就像上主一度看著祂的創造物,並且知道他們是好的。那時,天意將開始以愛來看待它的創作,因為它們巨大的價值。思維不可
避免的將否認它的錯誤創作,信心一旦被撤離,錯誤創作將不再存在。
最後審判是令人驚恐的名詞,不僅因為它錯誤的投射給上主,同時也因為
“最後”
和死亡的聯想。這是顛倒覺知的一個很好例子。實際上,如果客觀細查,很明顯的,最後審判其實是通往生命之門。活在恐懼中的人並不真正的活著。他的最後審判
無法指向自己,因為他不是自己的創作。他可以在任何時候,很有意義的將最後審判應用在一切他所創造的,而在他真正的記憶中只保留好的。這是他自己的正確思
維所能支配命令的。時間的目的只是 “給他足夠時間”
來達成這審判。那是他對自己的創作完善的評斷。當一切他所保留的都是可喜可愛的,就沒有理由會有恐懼存在他的心中。這是他的救贖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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