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

20.7 方法與目標一致

(1967年 4月 10日)

我們已經說過很多關於方法與目標的差異,以及必須在神聖關係只 帶給你喜悅之前,如何使它們相呼應。但是,我們也說過,要實現聖靈目標的方法,是和祂的目標來自同一個源頭。這課程如此的簡單而直接,沒有任何不一致的地 方。外表上的不一致,或你覺得某部分比其他部分困難,也只表示在那範圍內你的方法和目標仍然有矛盾。這會導致很大的不安。其實,大可不必如此。這課程幾乎 對你無所求。你很難想像,它要求如此之少,而回報卻如此之多。

罪惡關係突然轉變成神聖關係而帶來的不適應期,現在應該差不多過去了。你體 驗不適應的程度,和你拒絕將方法交托給改變目標的祂成正比。你瞭解自己想要目標。你就不願意也接受方法嗎? 如果你不願意,我們就得承認,你是矛盾的。目標是靠方法達成的。如果你要達成目標,你就必須願意同時接受方法。怎可能會有人懇切的說,“這是我夢寐以求 的,但我並不想學習獲得它的方法”?

為獲取目標,聖靈的要求確實很少。祂要求的,只不過是給予你方法。方法緊隨著目標。你猶豫不前,那是 因為目標讓你感到害怕,而不是方法。記住這點,否則,你將誤以為,方法是困難的。然而,如果方法已經給你了,它們怎麽可能會是困難的呢? 方法保證目標的達成,並完美的互相契合。在我們進一步詳細探討之前,記住,如果你認為這些方法是不可能做到的話,你對目標的期盼已經動搖了。因為,如果目 標是可能達到的話,完成目標的方法也必然是可行的。

如果你仍然將你的兄弟等同身體看待,確實無法看到他的純潔無瑕。這不就與神性的目標完全一致嗎? 因為,神性只是解除罪的影響,以便看清永遠的真相。要看到純潔無瑕的身體,是不可能的。因為,神性是正面的,而身體卻是中立的。身體不是有罪,但也不是純 潔無瑕。既然是無物,身體就無法被賦予基督或我執的特質。無論哪一種,必然是個錯誤,因為兩者都會將一些特質安置在它們不可能存在的地方。為了真相的目 的,這兩種錯誤都必須化解開來。

身體是被我執利用,作為嘗試將非神聖關係造作成像真正關係的工具。非神聖的片刻,就是身體的時間。它在這 世界的目的只是罪。除非在幻境中,它無法達成目的。因此,視兄弟等同身體的幻覺,跟非神性的目的確實非常吻合。由於這一致性,當結果受到珍惜時,手段就不 會被質疑。視野隨著願望而改變,因為欲望總是佔優勢。如果你著眼於身體,表示你選擇了批判,而不是真見。因為,真見就像關係一樣,沒有程度的差別。若不洞 見,就是視而不見。

看待兄弟等同身體,就是在批判他,對他視而不見。並非真正的看到他有罪,而是根本沒看到他。在罪的黑暗中,他是無形 的。你只能憑想像在黑暗中描繪他的形象,在黑暗中,你對他的幻覺,不符合他的真相。在此,幻覺和真相分離。在此,幻覺從不面對真相,始終是躲躲藏藏,逃避 真相。也是在這黑暗中,你的兄弟被視為身體,與其它的身體存在於非神聖關係之中,在死之前,短暫的致力於罪的目標。

在這虛假的幻相與真見 之間,的確有很大的差別。差別不在它們本身,而在於它們的目的。兩者都只不過是方法罷了,與它們各自的目標吻合。兩者都不可能被對方的目的所用,因為,它 們各有其特定的目的,也只適用於那個目的。沒有那特定的目的,方法就沒有了意義,離開了目的,方法就沒有價值。方法之所以顯得真實,是因為目標受到重視。 除非目標是罪,否則,批判就沒有價值。除非透過批判,否則,不可能去看著身體。著眼於身體,是缺乏真見的標誌,也就是拒絕以聖靈提供給你的方法,去為祂的 目的服務。

神聖關係怎麼可能透過罪的方法來達成它的目的? 批判是你的自我教導;化解你自我誤導的祂,才是你學習真見的對象。祂的真見無視身體,因為真見看不到罪。如此,你被帶到真相。你神聖的兄弟不是幻相,他的 真相就是你的解脫。不要試圖在黑暗中去看他,因為在黑暗中,你對他的想像會顯得真實。你閉上眼睛不去看真正的他。這就是你的目的,只要這目的對你似乎有任 何意義,達到這目的的方法,就會被評估為具有價值,而你將一無所見。

你的問題不應該是:“我如何能夠不透過身體看待我的兄弟?” 應該只問:“我真的希望看到他純潔無暇嗎?” 而且,當你問的時候,不要忘記,他的純潔無暇將使你擺脫恐懼。救贖是聖靈的目標,方法是真見。因為真見之處,必然純潔無暇。心中有愛的人不會批判,他所見 的一切,完全免於非難。他的所見,不是他營造出來的,而是上天讓他看的,那使他能夠看到的真見,也是上天給予的。真見的到來,首先有如曇花一現,但那已足 夠讓你瞭解,當你視兄弟為純潔無暇,你將被賜予什麼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