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68年 7月 5日)
只有自責的人會去譴責。當你準備去做一個能導致不同結果的決定時,首先有一件事一定要被熟記。它必須成為你面對所有事情時的習慣反應,對於每一種誘惑與任何的情況,它必須成為你的反射動作。學習這個,好好的學。因為在這裡,在一段你無法意識到的時間跨度裡,幸福的延誤被縮減了。你不會為了兄弟的罪而恨他,卻會因為你自己的罪而恨他。無論他的罪以何種形式出現,形式掩蓋了一個事實:你相信那是自己的罪,因此理當承受攻擊。
若你沒有相信,在你之內的罪不可寬恕的話,他的罪為什麼是罪?若你沒有相信這一切為實,為什麼這些罪在他之內看起來卻像是真的?要不是你恨自己,你又為何到處攻擊別人?你是罪疚嗎?當你攻擊時就已經肯定了你是有罪的。你只能給予和你匹配之物。除了你自己,什麼能匹配你? 如果你不相信自己應當被攻擊,你就永遠不會想要攻擊任何人。為什麼你應該攻擊?你能得到什麼好處?你願意有什麼結果?謀殺又如何帶來利益呢?
罪在身體中,你不感知罪在思維中。罪不被視為目的,卻被視為行動。身體行動,思維卻不。身體因為所做的事被定罪。身體不被看成是一個被動的東西,只是遵守你的指令,自己從不主動行事。如果你是罪,你必定是個身體,因為思維不會行動。你會認為目的必須在身體裡,而不是在思維裡,身體必須主動行事,並激發自己。如果你是罪,你是把思維封鎖在身體裡,並把思維的目的給予它的牢房,讓身體代替思維行動。獄卒並不服刑,而是迫使囚犯服刑。
其實,身體是囚犯,而思維不是。身體是不思考的。它沒有學習、寬恕或奴役的能力。它不給思維需要服從的命令,也不設置思維需要遵循的條件。它只是把有此意願的思維關在監獄裡。在願意成為囚犯的思維的命令下,它會生病。它變老和死去,因為在它裡面的思維是有病的。學習是改變的一切根源。身體是無法學習的,所以它永遠不會改變,除非思維想要身體在外表上有所改變,來適應思維所擬定的目的。因為思維能學習,所以一切改變源自於它。
認為自己有罪的思維只有一個目的;使身體成為罪的根源,把自己關進親自選擇的監獄裡,看守自己,使自己成為一個沈睡的囚徒,被仇恨與邪惡、疾病與攻擊、疼痛與衰老、苦楚與憂傷的惡犬咆哮著。在此,犧牲的概念被保存著,罪咎統治一切,命令世界與自己相似; 在這兒,除了謀殺和死亡,你無法尋得寬恕,也無法在恐懼的蹂躪中幸存。在此,你成為罪,而罪不能容忍快樂,也不能接受自由,因為它們是罪必須殲滅的仇敵。罪在死裡得以保全。凡以為自己是罪的,必須為自己的罪而死。